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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4-2012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ZAD:溫度濕度組合循環試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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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4—2012 是我國等效采用國際標準 IEC 60068-2-38:2009 的國家標準,全稱為《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Z/AD:溫度/濕度組合循環試驗》。該標準提供了一種加速環境試驗方法,通過模擬產品在高溫高濕與低溫交替環境下的使用條件,檢驗其耐受性能,尤其適用于元器件類產品。
該試驗主要適用于結構上容易產生“呼吸”效應和結冰效應的元器件類樣品,例如:
金屬密封件;
引線端密封處;
帶有空氣腔體的元器件。
不適用于:
塑料封裝等多孔材料樣品(建議使用恒定濕熱試驗);
大型設備或需在循環中保持穩定的元器件(建議使用交變濕熱試驗)。
溫度范圍:25℃ → 65℃(高溫) / -10℃(低溫)
濕度范圍:93% ± 3%(高濕) / 80%–96%(降溫階段)
循環次數:通常為10次(每次24小時)
濕熱試驗箱:
能在1.5–2.5小時內完成25℃?65℃的升降溫;
能控制濕度在93%±3%(高溫段)和80%–96%(降溫段);
具備良好的溫度均勻性和空氣流動控制。
低溫試驗箱(或具備低溫功能的濕熱箱):
能在30分鐘內從25℃降至-10℃;
能保持-10℃±2K持續3小時;
升溫回25℃不超過90分鐘。
試驗分為10次循環,每次循環為24小時,具體結構如下:
樣品在55℃、濕度≤20%的條件下干燥24小時。
對樣品進行外觀、電氣和機械性能檢查。
前9次循環中:
5次循環包含低溫暴露(-10℃,3小時);
4次循環僅進行溫濕度循環,無低溫。
第10次循環結束后不進行低溫暴露,直接進入恢復階段。
兩次升溫至65℃(高濕) + 兩次降溫至25℃;
在循環的第18–21小時進行-10℃低溫保持;
最后回到25℃、93%濕度結束循環。
試驗結束后,樣品可根據需要選擇以下一種恢復與檢測方式:
在高濕條件下直接檢測(最后循環結束前2小時內);
取出后立即檢測(1–2小時內);
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24小時后檢測。
溫度控制精度:±2K(整體),±0.5K(短期波動);
濕度控制精度:±3%(高濕段);
空氣流速:應保證箱內溫濕度均勻;
冷凝水處理:不得滴落在樣品上;
用水電阻率:≥500 Ω·m2。
電負載:試驗中可施加電負載,但不得影響箱內溫濕度;
熱沖擊:若使用兩箱法轉移樣品,應避免熱沖擊;
試驗不可替代:本試驗不能替代恒定濕熱或交變濕熱試驗,選擇時應根據產品失效機理決定;
記錄要求:試驗報告需詳細記錄設備、條件、樣品狀態、檢測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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