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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3-2021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ca:高濃度二氧化硫試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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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3—2021 是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一項環境試驗方法標準,屬于《環境試驗》系列中的第33部分。該標準最早于1989年發布,本次2021年版是對2005年版本的第二次修訂,主要更新了部分技術內容和引用標準,使其與國際標準保持同步。
該標準的核心目的是評估產品或材料在高濃度二氧化硫環境下的耐腐蝕性能,特別適用于模擬工業污染大氣等嚴苛腐蝕環境,幫助企業和檢測機構快速診斷防腐蝕系統的缺陷。
該標準適用于:
各類電工電子產品及其使用材料;
在化學腐蝕環境(如含高濃度二氧化硫的潮濕空氣)中使用的適應性評估;
用于比較不同防腐蝕系統在相似環境下的表現。
但需要注意的是:
不適用于直接比較不同材料的耐腐蝕性,除非實際使用環境與試驗條件高度相似;
不涉及試樣的具體形狀、制備方法或試驗結果的評價標準,這些內容需參考其他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
試驗在一個封閉的試驗箱中進行,模擬“冷凝水+高濃度二氧化硫”的交變氣候環境。標準中規定了兩種試驗條件:
| 試驗名稱 | SO?理論濃度(體積分數) | 第一試驗階段 | 第二試驗階段 |
|---|---|---|---|
| Kca 1 | 0.33% | 8小時,40±3°C,約100%濕度 | 16小時,18-28°C,≤75%濕度 |
| Kca 2 | 0.67% | 同上 | 同上 |
每個試驗周期為24小時,常用周期數為1、2、5、10、15或20周期。
試驗箱:能控制溫度、濕度,并能通入二氧化硫氣體;
氣體供應系統:用于精確控制二氧化硫濃度;
試樣支架:用于懸掛試樣,確保暴露均勻;
空白試樣:用于檢驗試驗箱的腐蝕均勻性(詳見附錄B)。
試驗結束后,試樣需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1至2小時,才能進行外觀檢查或其他性能測試。這一步驟的目的是讓試樣從試驗環境過渡到正常環境,避免因溫濕度突變影響檢測結果。
注:標準大氣條件通常指溫度15-35°C、相對濕度25%-75%,具體參見GB/T 2421—2020。
試樣需按相關標準或協議進行預處理;
試驗前需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機械性能檢測。
試樣以“準備使用”狀態(不包裝、不通電)放入試驗箱;
暴露方式參照GB/T 9789—2008第5章。
每周期開始時通入二氧化硫,大部分氣體會溶解于箱底水中,實際氣體濃度約為理論值的七分之一;
每周期結束后應更換水和二氧化硫,且盡量不干擾試樣;
若試樣已出現不可接受的腐蝕損壞,可提前終止試驗。
中間檢測:可在每周期結束前3小時內進行,檢測后盡快關閉試驗箱;
最后檢測:
電氣性能檢測在最后一周期結束前3小時內進行;
外觀和其他性能檢測在恢復后進行。
試驗箱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容積通常為300L,也可使用其他容積,但需保證試驗一致性;
箱內腐蝕效應需通過附錄B的檢驗:
使用5片DC04鋼板(尺寸100mm×50mm)和2片空白板;
經過5周期試驗后,清除腐蝕產物并稱重;
單位面積質量損失應在100–150 g/m2之間,且單個試樣偏差不超過平均值的20%。
不同試樣不宜混測:若同時測試不同防腐蝕系統的試樣,可能因相互作用影響結果;
不能替代實際環境測試:試驗條件為加速腐蝕環境,與實際使用環境存在差異;
引用標準時應明確:
試驗名稱(Kca 1或Kca 2);
初始檢測內容;
試驗時間(周期數);
是否進行中間檢測;
最后檢測項目。
GB/T 2423.33—2021 提供了一套科學、可重復的高濃度二氧化硫腐蝕試驗方法,有助于企業在產品研發和質量控制階段評估材料的耐腐蝕性能。正確理解并執行該標準,不僅能提升產品質量,也能為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提供應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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