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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068-2-40 是國際電工委員會發布的一項基礎安全標準,全稱為《環境試驗 第2-40部分:試驗 Z/AM:組合冷/低氣壓試驗》。該標準首次發布于1976年,旨在為電子元件、設備及其他產品在低溫與低氣壓同時作用下的儲存與使用性能提供統一的測試方法。
該標準適用于評估產品在高海拔、航空、航天或其他極端環境中是否能夠正常工作或儲存。
本試驗適用于以下兩類樣品:
散熱樣品: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熱量的設備(如電源、處理器等);
非散熱樣品:在測試過程中不產生熱量的設備(如被動元件、結構件等)。
注意:組合試驗通常僅在單一環境試驗無法模擬實際使用條件時才使用。
溫度:根據試驗 Ab(非散熱)或 Ad(散熱)設定,常見溫度為 -55°C、-40°C、-25°C;
氣壓:低至約 10 mbar,常見值為 44 mbar、150 mbar、300 mbar、533 mbar、700 mbar;
持續時間:通常為 2 小時或 16 小時。
| 溫度 | 氣壓 | 持續時間 |
|---|---|---|
| -55°C | 44 mbar | 2 h |
| -40°C | 533 mbar | 16 h |
| -25°C | 533 mbar | 2 h |
試驗箱:能同時控制低溫和低氣壓;
測量設備:溫度傳感器、氣壓計、電氣性能測試設備;
安裝支架:符合試驗 Ad 的要求(適用于散熱樣品)。
預處理:按產品規范決定是否進行;
初始檢測:視覺檢查與電氣/機械性能測試;
樣品安裝:
非包裝狀態;
不通電,處于“待用”狀態;
安裝方式應符合 Ad 試驗要求(散熱樣品);
降溫階段:
溫度變化率 ≤ 1°C/分鐘;
樣品達到溫度穩定;
降壓階段:
氣壓變化率 ≤ 100 mbar/分鐘;
運行測試(如適用):
在低溫、低氣壓下通電并檢查功能;
可進行中間測量;
保持階段:維持設定條件至規定時間;
恢復階段:逐步恢復至常溫常壓。
試驗箱應能同時控制溫度和氣壓,并在變化過程中保持穩定;
箱體應避免污染樣品,尤其在氣壓恢復時引入的空氣需潔凈;
對于散熱樣品,盡量不使用強制空氣循環,除非試驗箱過大必須使用。
樣品在試驗結束后應留在試驗箱內;
溫度以 ≤ 1°C/分鐘的速率恢復至標準大氣條件;
氣壓以 ≤ 100 mbar/分鐘的速率恢復;
恢復過程中不要求控制溫度。
散熱樣品一次只能測試一個;
低氣壓下不應測量最熱點溫度;
若產品帶有人工冷卻系統,應遵循試驗 Ad 的注意事項;
產品規范中應明確:
是否預處理;
安裝方式;
試驗嚴酷等級;
是否在低溫下進行功能檢查;
是否在試驗過程中進行中間測量;
恢復期間的負載條件。
IEC 60068-2-40 為評估產品在極端低溫和低氣壓環境下的可靠性提供了科學、規范的測試方法。無論是航空電子設備、高海拔通信設備,還是極地考察儀器,均可通過本試驗驗證其環境適應性,確保其在嚴苛條件下依然穩定可靠。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試驗曲線圖(如 Fig. 1a 和 1b)或具體測量步驟,可參考標準原文或聯系 IEC 客戶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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